<button id="qmgge"></button>
<small id="qmgge"><abbr id="qmgge"></abbr></small>
  • <small id="qmgge"></small>
  • <abbr id="qmgge"></abbr>
    <cite id="qmgge"><center id="qmgge"></center></cite>
    <option id="qmgge"><code id="qmgge"></code></option>
  • <strike id="qmgge"><kbd id="qmgge"></kbd></strike>
    <dfn id="qmgge"><source id="qmgge"></source></dfn>
    <cite id="qmgge"></cite>

    99久久精品免费视频,精品三级66在线播放,国产成人cao在线,国产小视频在线播放

    返回舊版

    呂不韋 《呂氏春秋》(節(jié)選)

    中原文化經(jīng)典匯要  2019-08-01

       [作者]呂不韋(?—前235),濮陽(今濮陽市西南)人。原為陽翟(今禹州市)大商人。戰(zhàn)國末年的政治家、思想家。在趙都邯鄲經(jīng)商時,他遇見入質(zhì)于趙的秦公子異人(后改名子楚),認為“奇貨可居”,因娶趙姬并獻給異人,又入秦游說華陽夫人,立異人為太子。莊襄王(即子楚)即位,任為相國,封文信侯。莊襄王去世,秦王政年幼即位,繼任相國,號稱“仲父”,食邑有藍田(今陜西藍田西)十二縣、河南洛陽十萬戶。門下有賓客三千,家僮萬人。秦王政親政后,他被免職,出居封地河南(今洛陽市),不久又令他遷往蜀郡,憂懼而自殺。他曾命賓客匯合先秦各派學說而編寫著作,書成,命名為《呂氏春秋》。

    呂氏春秋(節(jié)選)

    據(jù)漢高誘注《呂氏春秋》本

      [解題]《呂氏春秋》,呂不韋主編。因其書中有“八覽”,所以后人也稱之為《呂覽》。其內(nèi)容以儒、道思想為主,兼及名、墨、法、兵、農(nóng)、縱橫、陰陽家言,因而其被稱為雜家著作。《漢書•藝文志》著錄《呂氏春秋》二十六篇。今本二十六卷,內(nèi)分十二紀、八覽、六論,共一百六十篇。該書為秦統(tǒng)一天下、治理國家提供了思想武器。

    異寶

      [解題]本篇選自《呂氏春秋》卷十《孟冬紀第十》。該紀共有十月紀、節(jié)喪、安死、異寶、異用五篇文章。異寶,即不同樣的寶貝。文章通過孫叔敖戒子不受美地的故事,贊美孫叔敖的“不以利為利”的明智;通過江上老人不受伍員寶劍的故事,贊美江上老人做好事不為名、不為利的隱者風范;通過子罕不受玉的故事,贊美子罕“以不貪為寶”的高尚美德。此三古人的故事,當為今人深思之。文章結(jié)尾的“其知彌精,其所取彌精;其知彌粗,其所取彌粗”語,同樣發(fā)人深省。

        四曰:

      古之人非無寶也,其所寶者異也。

      孫叔敖疾,將死,戒其子曰:“王數(shù)封我矣,吾不受也。為我死,王則封汝,必無受利地。楚、越之間有寢之丘者,此其地不利,而名甚惡。荊人畏鬼,而越人信禨。可長有者,其唯此也。”孫叔敖死,王果以美地封其子,而子辭,請寢之丘,故至今不失。孫敖叔之知,知不以利為利矣。知以人之所惡為己之所喜,此有道者之所以異乎俗也。

      伍員亡,荊急求之。登太行而望鄭曰:“蓋是國也,地險而民多知;其主俗主也,不足與舉。”去鄭而之許,見許公而問所之。許公不應,東南向而唾。伍員載拜受賜,曰:“知所之矣。”因如吳。過于荊,至江上,欲涉,見一丈人,刺小船,方將漁,從而請焉。丈人度之,絕江。問其名族,則不肯告,解其劍以予丈人,曰:“此千金之劍也,愿獻之丈人。”丈人不肯受,曰:“荊國之法,得伍員者,爵執(zhí)圭,祿萬擔,金千鎰。昔者子胥過,吾猶不取,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劍為乎?”伍員過于吳,使人求之江上,則不能得也。每食必祭之,祝曰:“江上之丈人!天地至大矣,至眾矣,將奚不有為也?而無以為。為矣而無以為之。名不可得而聞,身不可得而見,其惟江上之丈人乎!”

      宋之野人,耕而得玉,獻之司城子罕,子罕不受。野人請曰:“此野人之寶也,愿相公為之賜而受之也。”子罕曰:“子以玉為寶,我以不受為寶。”故宋國之長者曰:“子罕非無寶也,所寶者異也。”

      今以百金與摶黍以示兒子,兒子必取摶黍矣;以和氏之璧與百金以示鄙人,鄙人必取百金矣;以和氏之璧、道德之至言以示賢者,賢者必取至言矣。其知彌精,其所取彌精;其知彌粗,其所取彌粗。

    察今

      [解題]本篇選自《呂氏春秋》卷十五《慎大覽第三》。該覽共有慎大、權(quán)勛、下賢、報更、順說、不廣、貴因、察今八篇文章。察今,即詳審而今時事。文章論述了古今由于時世不同,在制訂法令制度時,應當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,而不應“效法先王之成法”一成不變。這反映了法家的歷史進步觀,具有重要的現(xiàn)實意義。文中連用“荊人涉雍”、“刻舟求劍”和“引嬰投江”等寓言故事,從時、地、人三個不同的角度,有力論證了“察今”變法的必要性,從而告誡人們客觀條件是不斷變化的,因循守舊,墨守成規(guī),就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。

      八曰:

      上胡不法先王之法,非不賢也,為其不可得而法。先王之法,經(jīng)乎上世而來者也,人或益之,人或損之,胡可得而法?雖人弗損益,猶若不可得而法。東夏之命,古今之法,言異而典殊,故古之命多不通乎今之言者,今之法多不合乎古之法者。殊俗之民,有似于此。其所為欲同,其所為欲異。口惛之命不愉,若舟車衣冠滋味聲色之不同,人以自是,反以相誹。天下之學者多辯,言利辭倒,不求其實,務以相毀,以勝為故。先王之法,胡可得而法?雖可得,猶若不可法。凡先王之法,有要于時也。時不與法俱至。法雖今而至,猶若不可法。故擇先王之成法,而法其所以為法。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何也?先王之所以為法者人也。而己亦人也,故察己則可以知人,察今則可以知古,古今一也,人與我同耳。有道之士,貴以近知遠,以今知古,以益所見,知所不見。故審堂下之陰,而知日月之行、陰陽之變;見瓶水之冰,而知天下之寒、魚鱉之藏也;嘗一脟肉,而知一鑊之味,一鼎之調(diào)。

      荊人欲襲宋,使人先表澭水。澭水暴益,荊人弗知,循表而夜涉,溺死者千有馀人,軍驚而壞都舍。向其先表之時可導也,今水已變而益多矣,荊人尚猶循表而導之,此其所以敗也。今世之主,法先王之法也,有似于此。其時已與先王之法虧矣。而曰“此先王之法也”而法之以為治,豈不悲哉?故治國無法則亂,守法而弗變則悖,悖亂不可以持國。世易時移,變法宜矣。譬之若良醫(yī),病萬變,藥亦萬變。病變而藥不變,向之壽民,今為殤子矣。故凡舉事必循法以動,變法者因時而化,若此論則無過務矣。

      夫不敢議法者,眾庶也;以死守者,有司也;因時變法者,賢主也。是故有天下七十一圣,其法皆不同。非務相反也,時勢異也。故曰良劍期乎斷,不期乎鏌琊;良馬期乎千里,不期乎驥驁。夫成功名者,此先王之千里也。

      楚人有涉江者,其劍自舟中墜于水,遽契其舟,曰:“是吾劍之所從墜。”舟止,從其所契者入水求之。舟已行矣,而劍不行,求劍若此,不亦惑乎?以此故法為其國與此同。時已徙矣,而法不徙,以此為治,豈不難哉?

      有過于江上者,見人方引嬰兒而欲投之江中,嬰兒啼。人問其故,曰:“此其父善游。”其父雖善游,其子豈遽善游哉?此任物亦必悖矣。荊國之為政,有似于此。

    自知

      [解題]本篇選自《呂氏春秋》卷二十四《不茍論第四》。該論共有不茍、贊能、自知、當賞、博志、貴當六篇文章。自知,即認識自己,了解自己。文章從正反兩方面列舉史實,從而說明開明的君主都會采取“自知”的措施,而達到民治國強;昏庸的君主則拒絕忠直,“有掩蔽之道”,如掩耳盜鐘,導致國破家亡。其主旨在于闡明君主“務在自知”,“欲自知,則必直士”,認為君主自知與否關系到國家的存亡安危。文中所強調(diào)的人貴有自知之明,應廣泛聽取意見,對當今人們?nèi)杂幸欢ǖ膯⑹咀饔谩?/font>

      三曰:

      欲知平直,則必準繩;欲知方圓,則必規(guī)矩;人主欲自知,則必直士。故天子立輔弼,設師保,所以舉過也。夫人故不能自知,人主猶其。存亡安危,勿求于外,務在自知。

      堯有欲諫之鼓,舜有誹謗之木,湯有司過之士,武王有戒慎之鞀,猶恐不能自知。今賢非堯、舜、湯、武也,而有掩蔽之道,奚繇自知哉!

      荊成、齊莊不自知而殺,吳王、智伯不自知而亡,宋、中山不自知而滅,晉惠公、趙括不自知而虜,鉆荼、龐涓、太子申不自知而死,敗莫大于不自知。

      范氏之亡也,百姓有得鐘者,欲負而走,則鐘大不可負,以椎毀之,鐘況然有音,恐人聞之而奪己也,遽掩其耳。惡人聞之可也,惡己自聞之悖矣。為人主而惡聞其過,非猶此也?惡人聞其過尚猶可。

      魏文侯燕飲,皆令諸大夫論己。或言君之智也。至于任座,任座曰:“君不肖君也。得中山不以封君之弟,而以封君之子,是以知君之不肖也。”文侯不說,知于顏色。任座趨而出。次及翟黃,翟黃曰:“君賢君也。臣聞其主賢者,其臣之言直。今者任座之言直,是以知君之賢也。”文侯喜曰:“可反歟?”翟黃對曰:“奚為不可?臣聞忠臣畢其忠,而不敢遠其死。座殆尚在于門。”翟黃往視之,任座在于門,以君令召之。任座入,文侯下階而迎之,終座以為上客。文侯微翟黃,則幾失忠臣矣。上順乎主心以顯賢者,其唯翟黃乎!